10、学校、班级微信群

作者:新城路小学     更新时间:2018-03-06 09:11    

相关文件制度2017-2018继续延用

新成路小学“微信公众平台”管理与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借助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育的服务工作;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实现电子化办公,提高办公效率;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学校教育的新动态,让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思想,办学过程及办学成果等,打造学校优质品牌。

二、管理流程


部门信息提交→办公室信息审核→信息员信息发布

三、发布内容

(一)教育方面

区级及以上教育主题活动的安排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校级荣誉表彰活动的集锦及表彰人员的事迹简介

校级教育主题活动的通讯稿

(二)    教学方面

区级及以上教学主题活动的安排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校级主题教学研讨活动的通讯稿

校级教育主题活动的通讯稿

四、参照制度

1、《新成路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2、《新成路小学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控制程序》

3、《新成路小学对外信息管理流程》

 

 

新成路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 )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园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第三条 信息技术组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公共安全,维护校园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第四条 任何班级、教师和学生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任何班级、教师和学生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 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言行;

(九) 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行。

第六条 任何班级、教师和学生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校园网内任何信息接入点下不可连接网络设备和线路;

(二)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五)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七条 班级、教师和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班级、教师和学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   安全保护责任

第八条 信息技术组会对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使用人应当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查处通过校园网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九条 使用校园网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信息技术组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

(四)网络服务器的病毒防治由信息技术组负责。

(五)做好定期查毒,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第三章 安全监督

第十条 信息技术组掌握计算机的入网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信息技术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做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信息技术组做好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 信息技术组会同有关部门追踪和调查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犯罪案件,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新成路小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069

 

 

 

 

新成路小学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控制程序

为贯彻教育局信息公开的有关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制定本校信息公开控制程序。

一、    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及相关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

具体职责

组长

校长

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事宜

副组长

党支部书记

全面监督学校信息公开事宜

副校长

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统筹

组员

办公室主任

负责对学校发布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核

人事干部

负责落实政府网中学校信息公开的事务,并组织、协调各部门实行信息公开的情况。

信息管理员

负责对学校信息的发布,并及时维护信息公开网络运行的畅通。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及时提供分管部门的需公开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发布。

二、信息发布程序

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审核程序,落实信息发布部门、人员、明确公开工作的审查责任。发布部门、人员要进行信息内容、分类等方面的核实,做好信息提供部门、产生时间、上网时间、维护形式、审核过程等记录备案工作。

三、发布流程

1、由办公室主任在每周校务会上统筹本周有关信息的发布内容;

2、行政部门负责人提供信息发布内容(须参照发布的相应格式),并上传至FTP/校务办公室/信息发布/相应的文件夹内;(表格由办公室主任提供)

3、办公室主任进行登记、填写《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更新处理单》,行政部门负责人在《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更新处理单》签字认定,由分管领导对相关发布内容审核并签字;

4、办公室主任交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接审核后的《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更新处理单》进行发布。

5、在《在线服务》专栏中,涉及市民咨询、投诉,需学校解答的流程:信息管理员及时留意有关信息——告知办公室主任——分解到相关部门进行解答——分管副校长审核——办公室主任登记——信息管理员发布。

四、可参照文件:

1、《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指导方案》

2、《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需求》

 

 

新成路小学对外信息管理流程

一、    信息发布流程

信息提交——信息审核——信息发布

二、    发布流程细则

1、信息提交:各职能部门主管或条线(学科)组长,负责撰写每条对外发放信息,并提交办公室“需审核”文件夹内待审核。

2、信息审核:办公室主任,及时对各职能部门主管或条线(学科)组长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将信息转入已审核文件夹内,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信息发布。

3、信息发布:

1)社区通讯员,负责将审核通过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信息向街道社区平台及时发布,并保存已发布信息以便备案。

2)人事干部,负责将审核通过的学校办学思想、规章制度、规划(计划)总结、工作方案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填写《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更新处理单》,经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定,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后向政府网相关平台进行发布,并保存已发布信息及《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更新处理单》以便备案。

3)网络管理员,负责将审核通过的学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荣誉表彰等及时向区教育网站、条线专题网站等推送,向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负责将区级(或其它公开信息平台)客观、正面报道学校教育教学等情况的信息向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平台转发;并保存已发信息以便备案。

班级QQ群、微信群公约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服务家长,全体教师和家长朋友们一起搭建起了班级QQ群或微信群平台,沟通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教师以及家长之间的感情,便利了家校之间的交流,为班级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载体。为了能够更好地为大家服务,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加强对群的管理,达成公约如下,如有不遵守本公约者,群主将予以踢出本群的处罚。

1、群成员必须为本班家长或教师,群名片实行实名制,其他人员概不接收进群;

2、群成员务须以班级的发展为己任,多为班级出谋划策,释疑解难;

3、群成员务必以大局为重,维护好本群之公誉。做到不传销、不传谣、不骂人、不低级趣味、不涉黄赌、不违法犯罪,不上传带有商业性质的广告信息;群内交流用语,务必传递正能量。不诋毁党政国家领导人,不曲解国家法规政令,不造谣诽谤;

4、群内发布的信息应该是公共性的,有利于家校合作和学生成长的,个别化事项不在群内讨论;对于含糊不清、未经核实的事项不轻易发布,以免引起误会;

5、群成员不得在微信群或朋友圈里发布有损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形象的言论或发泄负面情绪的不实信息;

6、群成员在发布信息时应注意语言描述,尽量避免出现错别字或语句不通情况,以免出现表述不清等现象;

7、在群里、圈里上传学生学习、活动照片时应慎重选择;

8、若有学生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不得通过班级群发表批评或教育言论,以免给学生和家长带来压力;

9、提倡在班级群里传递有关家教知识,相互交流教育经验;

10、在大家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推荐出群主及若干群管理员,群主和群管理员要以身作则,热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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