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定区新成路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简章
——新成路小学教导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7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以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制定本校2017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嘉定区相关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依法实施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3.学校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一)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1.组长:朱一兵
2.副组长:蔡琳萍、孙丽红
3.组员:龚平、周蕴倩、邱丽萍、李华、唐艳、张敬慧、高晨芳
(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2.党支部: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3.教导处:落实开展招生工作:拟订招生实施方案、招生简章【附件1】、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发送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等。
4.德育处:布置校园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
5.总务处:负责场地布置、张贴招生通告、安排报名验证日午餐等后勤工作。
三、招生工作注意事项
1.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严禁招收小龄生,大龄生必须递交免学和缓学证明(区教育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本校学额允许的前提下招收一定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需在新成路街道教委登记并经过材料审核,材料完备。
3.一年级新生入学编班时,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若扩大班额必须提前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
4.新生招生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5.新生分班时按男女生比例,父母学历,随迁子女学生人数等情况,随机均衡编班。
四、招生入学工作
1.招生入学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 - 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信息登记办法
入学新生必须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信息登记。4月8日-4月23日,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其他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各街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
3.相关政策解读
(1)人户一致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报名入学。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17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本区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4.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3月15日,学校在网站上公示2017年学校基本情况及招生计划。
(2)3月18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5月28日,本校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复验。
(4)6月30日,全区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5)8月15日前,全区小学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送工作。
五、招生咨询电话
59983113 联系人:周老师
六、招生监督电话
59983475 联系人:蔡老师
2017年5月
【附件1】
2017年新成路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本着“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2017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报名复验工作定于5月 28日(周日)进行。
一、招生范围
1.招生入学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的本校区适龄儿童。
2.校区范围
·沧海社区:澄浏中路2500弄、澄浏中路2501弄、嘉戬公路365弄;
·墅沟社区:仓场路55弄、茹水路1180弄、墅沟路69弄、嘉戬公路301弄、茹水路770弄、茹水路799弄;
·新望社区:迎园路277弄、迎园路351弄、迎园路300弄、塔城东路255弄、迎园中路281弄、仓场路330弄、仓场路350弄;
·南塘河社区:和政路885弄、塔城东路288弄、澄浏中路3380弄;
·南陈社区:和政路228弄、墅沟路333弄;
·新成村
二、报名复验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
三、报名复验时间
5 月28日(周日)当天 上午:8:00---11:00; 下午:1:00---3:00
四、报名地点:仓场路260号新成路小学
五、咨询电话:59983113 监督电话:59982292
嘉定区新成路小学
2017年 5月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1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