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管理控制程序(2017`2018继续执行)
1、 目的
本程序对教学常规工作的业务流程作出规定,以确保本校对各项教学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和有效。
2、 适用范围
适用本校对开展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分配
3.1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分管、审核;
3.2教务处负责本程序实施;
3.3后勤组予以支持配合。
4、程序
4.1教务主任编制任职计划,报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审核,由校长审批后执行;
4.1.1教务处根据上海市教委颁布的《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制定《嘉定区新成路小学课程计划》;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计划制定教务处工作计划。
4.1.2条线组长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出条线计划,学科、备课组长根据教务处工作计划制定各组计划,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4.2各条线组、学科组、备课组计划执行准备
4.2.1安排各组教师;
4.2.2安排全校课程表;
4.2.3各年级备课组制订教学进度表(*年级**学科教学进度表);
4.3根据上海市教委颁布的《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实施教学,并进行过程监控。
4.3.1由分管教学的各学科组负责人审定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
4.3.2由学科组负责人在期初检查任课教师的备课,并给予必要的建议;
4.3.3由学科组负责人、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通过听随堂课、互动课、研究课监控课堂常规的落实情况;
4.3.4由教务处分管领导、学科组长、备课组长在期初、期中、期末检查任课教师作业设计和批阅的情况,并进行及时的反馈,提出矫正措施;
4.3.5由学科组长会同教务处分管领导统一组织考试及质量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4.3.6由教务处分管领导、学科组长、备课组长监控学习困难生和资优生的辅导过程,并协同辅导教师实施有效的策略;
4.3.7由教务处分管领导组织备课组、教研组根据以上监控通过自评、互评、组评、校评,使评价体现出客观性、公正性、公开性。
5、相关文件
5.2 教学组织管理制度
5.3 学校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岗位职责
5.5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6、相关记录
6.1各年级组教师名单
6.2学期总课程表
6.3年级备课组教学进度表
6.4 各班各学科任课教师安排表
6.5备课本检查表
6.6 课堂教学评价表
6.7 作业检查评价表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1501号